第67章 我的领地(三)、点石成金就是这个样子吗?

去的时候一辆马车, 回来的时候搬了两车的水晶囊,琳简直愁死了。

陆希看着都好笑:“你愁什么啊?难道还会有人怪你吗?就算要怪,伯顿管家现在又不在这里。”

琳简直不知道伯爵小姐是怎么还能笑出来的, 还拿她打趣呢。这一堆劣质的水晶弄回去, 到底有什么用啊?

“这可不是劣质水晶。”陆希马车里就有一个小的水晶囊,比西瓜大一些, 是她让海因里希搬上来的。这个囊里的水晶簇基本就是一个指节长短, 颜色灰褐,瞧着不起眼,可是若对着光线看就能发现,这些短短的水晶簇透光性极好,如果打磨成珠子会更漂亮。

“可是这个颜色——”琳急死了,“谁会戴它啊?”颜色才是宝石最重要的东西啊, 不好看的宝石, 就算再透明又怎么样呢?

陆希不禁长叹:“你们这审美啊……”就知道金灿灿好看吗?可怜这么雅致神秘范儿的烟水晶, 就要被糟塌了啊。

琳不是很懂审美是个什么意思,但她知道什么重要:“小姐, 您每月的零花钱是有数的。”要是为这些东西花光了, 那可就别想买别的了。

然而陆希的反应跟她想的截然不同:“我还有零花钱呢?”哎哟, 她还以为她只有份例供应,没想到还有点儿活钱?

琳这个时候简直有点后悔来做贴身女仆了,感觉这日子没法过了——伯爵小姐不肯穿胸衣, 天天挖粪坑,把精盐拿来给奴隶洗伤口, 还因为可怜那些矿工, 随便花钱买这些不值钱的东西!可怜她这个贴身女仆, 很想兢兢业业的劝阻不知在想什么的主人, 却总是鸡同鸭讲……

“要等您去王都交际的时候才会有……”琳无力地说,“可您要是这么花钱……”很可能还没等到明年社交际,就先把钱都花光了。

陆希摸摸女仆的头。别看琳算是“年长”的女仆,其实也不过才二十岁出头,放在她那个空间里,正经是可以叫一声“妹妹”的。所以陆希摸起头来毫无负担:“放心,我给的价钱并不高,毕竟这些还是要加工的。”

“加工?”琳顾不上被还有几分稚气的伯爵小姐摸头,连忙问,“怎么加工?”可不要是雕刻成什么饰物之类,毕竟再怎么做,这颜色还是不行啊。

“嗯,雕刻当然也需要……”陆希回忆了一下伯爵夫人戴过的那些首饰,以及她自己梳妆台上的那些饰物——光明大陆对于珠宝的加工基本都还是抛光磨圆,所以珍珠才非常受欢迎,因为高质量的珍珠本身就已经成形且有光泽,相比需要加工的宝石可方便多了。

但是,如果放到陆希那个世界,宝石却大部分都会采取刻面的切磨方法,这才能让光线在宝石内部多次反射和折射,呈现更好的光泽。

当然,陆希不懂宝石切磨,更不会计算刻面的角度什么的。其实她一向都是个穷人,对珠宝的认识基本来源于一些科普书籍,还有继父的女儿。不过知识有限没关系,能派上用场就行。

“等回去你就知道了。”陆希又摸了摸琳的头发,嘿嘿一笑,“到时候可别惊掉下巴。”

坐在马车一角的海因里希翻了个白眼,一脸不相信的模样。琳很想斥责他无礼,但她自己心里其实也是这么想的,因此到了嘴边的话硬是说不出来,只在心里暗搓搓地想:等回去,伯爵大人大概早就在等着了,您还是先想想怎么应付伯爵大人吧。

陆希其实也料到冯特伯爵会在住的地方等着她呢。刚才她一说付钱,连丹尼尔的表情都有点无法接受的样子,跟来的两个骑士侍从的脸色也不好,尤其是那位女骑士侍从,陆希记得她是跟着毕维尔的商队回来的,名字好像是叫伦吉尔的,干脆把脸都拉长了,而且还主动要求回来叫马车——陆希猜,她肯定是抢先去给冯特伯爵报信了。

估计是为了面子,冯特伯爵没有直接驳回她购买水晶的主意,但这会儿肯定在等着她的解释呢。

冯特伯爵一行人下榻的地方就是原来那个承包矿山的珠宝商人的住处,他跑了之后这房子没人住,冯特伯爵自然不客气地就占下了,毕竟这是整个柳河镇最好的房子,领主大人不住这里,难道要住次等的旅店吗?

房子里能带走的东西当然都被商人带走了,甚至连神术阵镶嵌的魔晶都抠下来打包装箱了,但什么壁炉啊之类的设施是带不走的,所以陆希一进大厅,就看见冯特伯爵坐在壁炉旁边不知想什么,脚边还放着一个水晶囊,显然是在等她。

那位女骑士侍从也是很行,告状还不忘带上实证,陆希也是很服气了。那个水晶囊里的水晶簇很杂乱,颜色也是深浅不一,真是个好证据呢。

“回来了?”冯特伯爵看一眼陆希,又看一眼海因里希怀里抱着的那个水晶囊,最后把目光投向门外——奴隶们正在卸下车上的水晶,整整两大车!

“嗯。今天发现了好东西。”陆希只当没看见冯特伯爵嘴角微微**的那一下,示意海因里希把他抱的那个水晶囊递给冯特伯爵看,“您看,多纯净的水晶。”

冯特伯爵根本没看那个水晶囊:“丹尼尔没有告诉你,这种颜色的水晶没有人要吗?”

“他说了。”陆希笑笑,“你别着急啊。琳,去看看厨房是不是在做面包,给我拿几个生面包来。”

冯特伯爵出行可是带着厨娘的,这会儿果然已经在厨房揉好面团,准备烤面包了——毕竟即使是白面包,冷了之后也口感不佳,别人吃吃也就罢了,伯爵大人和伯爵小姐可不能吃冷面包啊。

这个时候伯爵小姐来要生面团,厨娘也是莫名其妙,但既然是伯爵小姐要,自然是给了,无非自己再做几个面包就是。

然而没一会儿,刚才的女仆又回来了,把面团又递还给她,让她放进面包炉里去烤,还特别叮嘱这几个面包不可以给别人,烤出来之后就送去给伯爵大人。

厨娘完全不解其意——面团应该是被重新揉过,形状扁扁的,还在上头特意做了记号——不就是个面包么?莫非刚才拿过去,是往里头加了什么特殊的香料之类?

厨娘凑近嗅了一下,没闻到有什么特殊气味,倒是觉得这几个面团沉重了不少,绝对是加了东西的!难怪女仆指定这几个面包不许给别人呢。

既然如此,厨娘自然格外上心,把这一炉面包烤得金黄油亮,这才小心翼翼取出来,将做了记号的面包完整地放在盘里,跟晚餐一起送了上去。

餐厅里只有四个人:冯特伯爵、陆希、丹尼尔,以及一个负责端菜倒酒的琳,其余人都被关在了门外。

送上桌的肉排没人管,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那几个扁面包上,那里头塞着之前从水晶囊里敲下来的水晶簇,颜色有深有浅。

陆希其实也是第一次干这个:“打开看看吧。”

丹尼尔直接上手,掰开了一个面包,零散的水晶簇从面包里落下来,在银盘里发出清脆的声音,引来了琳压抑不住的轻呼:“这是——”

盘子里的水晶已经从灰褐色变成了金黄色,虽不够匀净,却是真真切切的改头换面,判若两人——呃,判若两晶。

连冯特伯爵都不禁动容:“这是怎么回事?把其它的也都打开!”

丹尼尔不怕烫,立刻把几个面包全部掰开,发现里面嵌着的水晶无一例外全都变了颜色,原先深灰或褐色的,变成了金棕色,原先颜色略淡的,有些变成了浅黄色,有些甚至变成了正宗的金黄色,看起来晶莹剔透,金光灿灿。

“这样的宝石能卖得出去吗?”陆希明知故问。

冯特伯爵没有说话,琳却脱口而出:“夫人有一条这样的项链,十分喜欢。”

伯爵夫人都喜欢,那毫无疑问也会有很多人愿意花钱来买这种颜色的水晶。

琳钦佩地看着陆希——搬回来那么多水晶囊呢,而且那个矿以后还会出水晶,如果所有的水晶都能变成这个颜色,那这个矿得多值钱啊!

“卖得太多也就不值钱了。”陆希拉过餐盘,把肉排切成小块,“但眼下需要用钱的地方多——这些水晶送去王都,还能卖点钱吧?”

这何止是“卖点钱”呢?丹尼尔看着手里的水晶,用力捏了捏,还是那么坚硬晶莹,并不是幻觉:“这是——炼金术吗?”炼金术的最高追求“点石成金”,也就是这个样子了吧?

陆希思考了一下:“确实可以算是炼金术的一种。所以说,炼金术不需要神术,甚至还可以取代神术。”

丹尼尔嘴唇微动,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个水晶簇是他从水晶囊里敲下来的,然后由琳放进面团里,而面团是厨娘做的,也是厨娘把它放进炉子里烤出来的,从头到尾,绝对没有什么神术的参与!

如果说上一次在村子在做那个炼金药丸,他还有所怀疑,那么这次,陆希从头到尾袖手旁观,只动了动嘴指挥,已经没有任何理由再怀疑她的话。

所以,炼金术可以取代神术,也是真的?丹尼尔想到那神奇的,把肚子里的虫子打下来的药丸;还有治好了咳嗽病和伤口邪毒的柳树皮水。所以,这真的不是女巫的魔药,而是能够代替圣水的东西?

冯特伯爵沉默地看着那些水晶,半晌才抬眼看了丹尼尔一眼:“这些水晶都运回城堡去。这件事不允许任何人知道。”

琳连忙低下头表示遵命。丹尼尔应了一声,又提议:“那些矿洞,还有矿工,需不需要……”

陆希被吓了一跳:“矿工怎么了?”难道还要杀人灭口?不至于吧?

冯特伯爵看着她:“他们都知道你买下的水晶是什么样子,如果传出去呢?”

“传出去又怎么样呢?”陆希思索了一下,“炼金水晶,这个名头不好吗?”

要是放在她那个时候,这种加热染色的水晶肯定要被鄙视不如“天然水晶”,但光明大陆对炼金物品如此尊崇,经过炼金处理的宝石身价应该是不减反增的吧?

“炼金水晶……”冯特伯爵叹了口气,“你以为每个人都会接受你的说法,认为这是炼金术而不是巫术吗?”

这下倒把陆希问住了,半晌才说:“那就麻烦了,我还准备开炼金工厂呢。”那一大堆的石英矿石,她还准备指望那个挣大钱呢!

“炼金——”冯特伯爵琢磨了一下,“工厂?”为什么不是工坊?

“哦,因为以后会开得比所有的工坊都大吧……”陆希随口敷衍,其实她是觉得工坊听起来很小手工业,还是工厂更气派。不过想想以长云领现在的条件,也就是个手工业工坊了,自动化工厂那都是做梦呢。

冯特伯爵瞪着这个捡回来的女儿,表情终于有些失去了控制:“你还想开多大的工坊?”这个矿山里的水晶囊够吗?

“不是水晶。”陆希干咳了一声,“我还把那些挖出来的废矿石都买下来了。”当然,只是口头说买,还没讲价钱呢。

琳刚刚还为水晶的神奇变化而欣喜,这会儿想起那一山沟的废矿石,顿时又想缩起脖子,压根不敢去看冯特伯爵的表情。

冯特伯爵只觉得太阳穴又有点突突跳了:“那些废矿石?那能有什么用!”

陆希想了想,看看盘子:“一时半时的也讲不清楚,要不然我们先吃饭吧。”不然肉排都要冷了,这玩艺儿一冷可有点咬不动呢。

冯特伯爵闭了闭眼睛,很想掀了桌子。

陆希眼看他脚下的影子蠢蠢欲动,只好叹了口气:“您说,如果在我们领地里有觉醒神恩的人呢?”

丹尼尔没反应过来:“有吗?”

陆希咳嗽了一声:“没……有吗?”

丹尼尔一脸茫然,冯特伯爵的脸色却变了变,半晌才说:“你胆子倒大。”

他这么一说,丹尼尔也猛然反应了过来:“露西小姐!”伯爵小姐的意思,是要伪装神恩吗?这,这可是渎神啊!

“不是我想渎神啊。”陆希把手一摊,“我是怕别人给咱们长云领扣上使用巫术的帽子,自保而已。”当她想伪装神恩吗?伪装了神恩,影响她的信仰值啊!

丹尼尔有些无法接受:“可这不行……”伪装神恩,假借神的名义,这是对神的不敬!

“可是,是教会先说谎的。”陆希无辜地说,“炼金术明明不需要神恩,可是他们却不肯承认这一点,其目的不过是因为他们掌握着觉醒神恩的方法,所以才拼命夸大神恩的作用。这是利用神来为自己谋利,神理应先惩罚他们的不敬才是。”而不是允许教会以祈福术与治疗术来辖制领主们,却用虫灾来“神罚”长云领的无辜民众。

当然,假如真的有神的话,陆希觉得从利益上来说,祂应该也会允许教会的做法的,毕竟教会这样做也抬高了祂的身价嘛。但是这样一来,祂就跟自私的凡人也没什么两样,配不上教会所宣扬的那个公正平等、仁慈博爱的神明了。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现在光明大陆上所信仰的那个“神”,都是不存在的。

但是后面这些话陆希现在还不敢说,连海因里希一个魔鬼都相信有神,冯特伯爵和丹尼尔这样有了神恩的骑士就更会笃信了,现在要是跟他们讲无神论,或者抨击神明,都太过激进,不大明智啊。

“当然,我其实也不想欺骗的。”陆希见丹尼尔无话可说,于是见好就收,“我的意思是我们能不能对外不提神恩的事儿?万一真的有人质疑,那就——”她忽然灵机一动,“哎——其实我们也不是没有觉醒神恩的人啊!”眼前的冯特伯爵和丹尼尔不就是嘛,还有个在边陲镇的约翰,这不都是有神恩的?

丹尼尔从来没想过还能这么干:“可我是骑士……”没听说过骑士去炼金的……

“也没人说骑士不能炼金啊。”陆希理直气壮。当然了,对内还是要宣传炼金不需要神术的,这可事关她的信仰值!

“就这样吧。”冯特伯爵倒是很快就下了决定,“如果有人质疑,就说我对炼金术有了兴趣。”

陆希对他竖了下大拇指——重伤骑士无法再临战场,心灰意冷沉迷炼金之术,这真是个合理的好人设呢。

“用餐吧。”冯特伯爵拿起刀叉,“有什么话,一会儿用餐之后再说。”他说着,深深看了陆希一眼,毫不掩饰地表明其实是他很有话跟陆希说。

第68章 我的领地(四)、看来你真的觉得,炼金术可以取代神术

这顿饭大概只有陆希吃得香, 闹得冯特伯爵在用餐过程中不时地看她,大概是诧异她居然还吃得下。

然而陆希也没办法。厨娘用的是柳河镇特产的一种野鸡,肉质比普通野鸡更肥嫩, 其实也是一种低级魔兽, 嘴特别坚硬,可以啄食石头。大概是因为啄食的是含二氧化硅的石英石, 有些野鸡会在胃内形成晶莹的小水晶珠子, 就像产珍珠的珠母似的,因此被叫做铁嘴珍珠鸡。

早年间这种珍珠鸡的胃里大部分都是成色颇好的紫水晶,因此还有人专门捕捉这种鸡,胃里掏出的水晶珠子可以卖给珠宝商人,鸡肉还能吃。甚至还有人收活鸡去饲养,希望它们吃下那些劣质的水晶, 再产出高质量的水晶珠。

不过随着水晶矿不再出产紫水晶, 这门生意也不行了。如今的铁嘴珍珠鸡基本只做为食物, 胃里那些褐色的小珠子则是给当地的孩子们当成了小玩具,若有白色或乳白色的, 也有女人收起来做件饰品。

陆希听说了之后也颇觉有趣, 与她那个世界的牛黄狗宝不同, 珍珠鸡这个竟然是把吞进去的二氧化硅晶体进行了再加工,简直好比生物机器人嘛,就是不知道工作原理是什么, 是染色,还是填充, 又或者是晶体结构重建?要是后者, 那可就太厉害太珍贵了。

不过在没搞清楚原理之前, 不妨碍她吃鸡肉, 反正铁嘴珍珠鸡数量并不算少,不怕吃濒危。

第56节

心满意足地吃下两块鸡排一份沙拉,补充了今天在矿山爬上爬下消耗的体力,陆希才推开盘子,准备接受冯特伯爵的教育——嗯,可能还有盘问。

不出她意料之外,把丹尼尔和琳都派去守门之后,冯特伯爵第一句话就是:“你到底是谁?”

终于开始怀疑她不是露西了吗?

这个问题也挺难回答的,主要是陆希实在有点可怜原身:作为一个没有选择权的孩子,她懵懵懂懂地出生,就被安排了这样的命运。假如露西能一辈子安稳地在农庄上生活下去,那倒也还好,可惜农庄又偏偏遇到了蝗灾。

陆希不了解芭芭拉,也不好说她生下露西是因为想要这个孩子,还是只想要个工具。她也不能全怪露西的养母,因为人家本来也就是拿钱养人,没钱了养不起就丢弃,心有些狠是真的,但归根结底首先要怪父母不但不养,甚至也不过问。

其实陆希很想明白地告诉冯特伯爵,你女儿已经死了,但这样做对她实在不利,而且冯特伯爵如果知道露西死了,真的就会难过后悔吗?

“您问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呢?”陆希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对露西有些抱歉——将来吧,等她攒够了十万信仰值可以回去的时候,假如冯特伯爵还活着,她一定会明白地告诉他,他的亲生女儿、唯一的亲骨肉,早就已经死了。

冯特伯爵盯着陆希仔细打量:“我只想知道——你是怎么懂这些的?”本来他想说的不是这个,但话到嘴边,想起那枚玫瑰胸针上开放的宝石玫瑰,又放弃了质疑她血脉的真实性——玫瑰胸针是作不得假的。

“那您想得到一个怎样的答案呢?”陆希当然不能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您想听我说我是先知,还是打算把我当成女巫呢?”

陆希叹口气:“我以为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谈过好几次了。难道不是对长云领有利最重要吗?”

冯特伯爵沉声说:“对长云领有利当然最重要,但那也必须是真正的益处,而不是魔鬼带来的虚假的繁荣。”

“您又错了。”陆希竖起一根手指摆了摆,“魔鬼带来的虚假的繁荣?您见过几个真正的魔鬼?哪个魔鬼给人类带来过繁荣?这一切不过都是教会的宣传罢了。我实在不懂,您明明知道教会是骗子,为什么还要用骗子的标准来衡量一切?”

冯特伯爵不为所动:“教会有些话是欺骗,可魔鬼是真实存在的。”

“我不否认魔鬼真实存在啊。”陆希暗想这幢房子里就有一个呢,“可是魔鬼真实存在,就等于女巫是魔鬼的爪牙吗?就等于女巫会害人吗?就等于女巫带来的繁荣是虚假的吗?”她把双手一摊,“这些,您能证实吗?还是说您宁愿相信教会,而不要长云领的发展?”

冯特伯爵皱起了眉头,半晌才说:“我只是想要个答案。”

这话其实已经是让步了,但陆希还是没法给他答案:“答案应该由您自己去看。即使我现在对您说,我是神的先知,您就一定相信吗?您这么患得患失,是打算隔几天就问我一次吗?不如您说说,您想要个什么样的答案?”

冯特伯爵答不上来。他曾经想过即使陆希是女巫也不要紧,只要能给长云领带来好处,甚至只要她乖乖做个工具人,不让长云领落入教会之手就行。

可是现在,看到陆希把不值钱的暗色水晶变成珍贵的金黄水晶,他又觉得有些恐惧——是的,尽管自己并不承认,但冯特伯爵确实是有些恐惧——点石成金,这样的事情太过美好也太过轻易,反而让他觉得,这很像是魔鬼的许诺,看起来花团锦簇,实则包含着阴谋和算计。

“原来您是这样想的……”陆希不禁笑了。冯特伯爵倒是很有意思,他不是因为无法理解就把这一切当成巫术,而是因为觉得天上不可能掉馅饼,太轻易到手的就有猫腻。

应该说这个想法很好。如果人人都能这么想,骗子就没有市场了。

“但我并不是点石成金。”陆希指了指还放在壁炉边的两个水晶囊,“首先这些水晶也是矿工们辛苦挖出来的,如果没有他们的劳动,没有这些质地上佳的水晶,我也不能凭空变出来什么金色水晶。实话对您说,那不过就是给水晶染了个色而已。”

“染色?”冯特伯爵万没想到答案这么接地气儿,不由得怔住了,“水晶也能染色?”

“能。”陆希肯定地说,“能染色,能改色,而且无须神恩,不是巫术。”

冯特伯爵喃喃地说:“那,那些废矿石难道也能……”一山沟的废矿石都能变成这样的水晶吗?

“那不能用这种方法。”陆希连忙否认,“那个过程就比较麻烦。但同样的,不需要神恩或魔力。我打算招募人手,在这里开工坊……”

冯特伯爵打断她:“也能变成水晶?”说不能用这种方法,就是还有别的方法了?哪怕过程麻烦,只要能把废矿石变成宝石,那也划算啊!

“并不是变成这种水晶。”陆希想的当然是玻璃,但又没法解释,她想了想,只能说,“如果这次去找盐有收获,那么可以用这些废矿石,给您的城堡全镶上像水精窗那样的窗户——当然,是没有额外防御的,只能透光透亮,不能防人防兽。”

其实如果能做出防弹玻璃来,也能防防低级魔兽,但这话陆希不能说,因为她并不知道怎么做防弹玻璃。

当初周赫看的那些东西,她就是再努力也不可能都跟着看完啊。当然现在就有点后悔——要是当时把陪周赫的时间再挪出来点多好啊!她陪周赫,周赫跑了;她要是看书,现在这些知识都用得上呢!

冯特伯爵当然不知道陆希在后悔,因为他已经被惊住了:“像水精窗那样的窗户?”那不还是水晶吗?那窗户本来就是以水晶为材料,经过炼制和纹刻神术阵而制成的啊。现在没有防御能力,不就是不需要纹刻神术阵,只用水晶切磨吗?

“不是一种东西……”陆希也很难解释,“虽然可能看起来很像水晶,但其实是不一样的东西,没有水晶坚硬吧。哎,现在说也没用,等做出来您就知道了。”

冯特伯爵想起陆希说的话:“用盐?”盐能做出水晶?精盐虽然贵,但也比不上那么大的一片水晶窗啊,这这,这不也等于点石成金了吗?

“哎,也不是盐。”陆希解释得头疼,“天然的盐里总有些别的东西,虽然同样是白色的,但更像面粉,而不是盐那样的细小晶粒。而且溶化在水中,比盐水要烧手……”

冯特伯爵脱口而出:“魔盐?”教会曾经说过,这是盐中被魔鬼之力污染的部分,不像盐能够调味,反而对人有害,所以必须用神术净化之后才是合格的精盐。这就是海水和地下的盐泉为什么不能直接食用的原因。

陆希对教会这操作也是一个服气——合着盐里有杂质,也能扣魔鬼头上?让人想不竖大拇指都不行呢。

“这不是什么被魔力污染的盐,它是另一种东西,叫做碱,是非常有用的东西。”三酸两碱,那可是工业的基础。

“所以,把它从盐里分离出来,也并不需要神术。”陆希决定学习教会,时刻不忘宣传科学,反对迷信,“如果我们这次能找到盐泉,您就知道了。”啊,但愿能找到吧,盐、碱,这都是她计划里非常需要的东西,只要找到了,她的致富计划分分钟就可以开展了啊!

冯特伯爵看着她,半晌才说:“看来你真的觉得,炼金术可以取代神术。”

陆希扬起眉毛:“我一直都是这样说的啊。”她都强调多少遍了,怎么冯特伯爵还当她在说胡话吗?

“其实从前也有人这样说过——炼金术不需要神恩。”冯特伯爵轻声说,“那个人叫格里菲斯·康卡尔,虽然只是个小贵族,从来没有去过教会学校,却在十四岁的时候自己觉醒了神恩。”

但是格里菲斯的神恩,既不能治疗也不能祈福,亦不是斗气,对于对抗魔兽和魔鬼没有半点用处,所以他进入教会之后,就渐渐被人当成了废物。

从天才变成废物,格里菲斯根本无法忍受,所以他后来索性离开教会,进入了某王室的炼金协会。

他在炼金协会内部确实如鱼得水,并且创出了好几个炼金配方,尤其是用来治疗的药水。

“用来治疗的?”陆希一听这话就来了兴趣:“什么样的药水?”

“药剂‘暴风雪’。”冯特伯爵难得今晚说这么多话,“据说主要原料是生长在冰天雪地中的尸鬼花。这种花生长在活活冻死的人的尸骨上,至少要吸收掉十几个冻死者的尸骨,才能开一朵花。‘暴风雪’服下之后,人会僵直冰冷如同被冻死一般,但一天之后就会渐渐恢复,其体内的邪毒也会被完全清除。”

这药水听起来也太小题大做了吧?陆希不禁皱眉,一个伤口感染,至于来个冷冻吗?

“这当然是在邪毒侵入太深的情况下。”冯特伯爵淡淡地说,“如果是刚刚受伤,只要用药水涂到伤口上就行,伤口附近的皮肉会失去知觉,但几小时后就会好转恢复。”

这疗效倒是不错,陆希挺感兴趣:“不过,尸鬼花应该很少见吧?”十几个冻死的人才能养开一朵花,这原料太珍贵也用不起啊。而且一朵花能配多少药水呢?

“一朵花,可以救一个人。”冯特伯爵淡淡地说,“能生长尸鬼花的高岭雪山曾属于一位侯爵,这个配方出来之后,他就大量种植尸鬼花,来配制药剂——”

“等一下!”陆希忽然觉得有点发毛,“大量种植?怎么种植?”

冯特伯爵看了她一眼,陆希突然就明白了,顿时一阵毛骨悚然:“用人?”把人扔进雪地里冻死,然后用来当花肥?

“那时候魔兽还在肆虐——”冯特伯爵显然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奴隶和罪犯有的是。但是教会的圣水可不是随便给的,有了‘暴风雪’,可以抵得上大主教级别的圣水。”

陆希张了张嘴,许多话都涌到了舌尖上,却又被她咽了回去,最终只是问:“现在这种药剂还在用?”有些话说出来也没用,你要问冯特伯爵,为了杀魔兽牺牲无辜的奴隶合不合适,那答案用膝盖想都知道是什么。

不过,这么效果超强的药剂都有了,不是应该很好地制约教会了吗?

“最初的确是这样,有人被魔兽咬伤或抓伤之后,用药水涂在伤口上就能祛除邪毒。而用奴隶做的试验,即使邪毒已经深入骨髓,服下药水之后也能恢复,只是如果身体太过虚弱,苏醒之后也可能死去。但是对骑士来说,这不算什么问题。”骑士身体健壮,恢复能力也远超常人,即使药力凶猛一些也无妨。

“可是真正使用的时候出了毛病?”陆希试探地问。但是她想不出来是有什么问题,明明之前的临床实验不是都通过了吗?

冯特伯爵点头:“第一个使用的就是那位侯爵本人。他在战斗中被魔兽群包围,随行的骑士大都战死,他在三天之后才回到自己的城堡,当时身中黄金比蒙的毒液,人已经不行了。”

黄金比蒙是一种长得像鳄鱼样的高级魔兽,陆希听了描述之后就觉得好像魔化的科摩多巨蜥,唾液带着巨毒,喷出的恶臭气息能直接薰死人。而且这东西速度可比科摩多巨蜥更快,连半鳞马都跑不过它。

那位侯爵也是个狠人,硬生生把一只黄金比蒙的脖子扭断,自己也毒入骨髓,好歹被仅存的两名骑士拖回了城堡。

这个时候“暴风雪”药剂自然立刻就用上了,侯爵服下之后,整个人都变成了一具冰雕,足足过了五天才醒过来。

陆希忍不住问:“那还有什么问题?”这不是醒了吗?这药简直好得不行啊!神药啊!

冯特伯爵淡淡地说:“人是醒了,但也废了。他的斗气没了,从天骑士直接变回了普通人。”

这么大的后遗症?陆希皱起眉头:“是不是因为黄金比蒙的毒液?”

“不是。”冯特伯爵摇头,“被黄金比蒙咬伤的人不少,但使用圣水或被神职人员治疗的,都没有问题。”

“所以就认为是‘暴风雪’的问题?”陆希摇头,“这也不一定吧?每个人体质不同,而且中毒程度也不同呢,会不会是因为侯爵中毒太深呢?”

这倒是问倒了冯特伯爵,犹豫了一下才说:“教会认为,这是因为用来炼制的尸鬼花没有经过神术净化的原因,是其中未曾净化的魔力害得侯爵失去了斗气。”他看到这些记载的时候,也觉得教会说得是对的,但现在被陆希这么一问,忽然又觉得没那么肯定了。

陆希倒是立刻明白了:“所以教会用这个来反驳‘炼金术不需要神恩’的说法?可之前不也有人用过‘暴风雪’吗?”

“但之前的人用得都少。”冯特伯爵解释,“只是涂在伤口上,少量使用,其实也失去了体内的一部分神力,但因为损失得少,所以没有发现。”

“那之后还有人这样用过‘暴风雪’吗?”一个孤例不能下结论啊。

冯特伯爵摇头:“再也没有人敢用了。格里菲斯也被侯爵从自己的领地里赶了出去。”

尸鬼花本来就很稀少,侯爵本人不支持,那“暴风雪”药剂就连原材料都不足,自然也就没法炼制。这之后,即使有人想使用,也无药可用,大家仍旧回归了圣水的怀抱,确认了在治疗方面,圣光NO1,无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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